主權至上 概念式微   94-09-26   

記者( 陳文和譯)
   「主權」─政府在領土內可為所欲為─的概念是三百五十年來國際關係基本原理,然而再過卅五年,此項概念將日趨式微。
 民族國家雖不至於銷聲匿跡,卻須與數量更多的強大非主權機構分享權力,包括公司、非政府組織  恐怖團體、販毒集團、地區與全球性的機構、銀行以及民間基金等。
 勢不可擋的全球化過程牽動國境內外人、貨、觀念、資金、毒品、病毒、電郵交流,直接挑戰各國的入出境事務控管能力、斲傷各國的主權。
 甚至某些國家會剝奪其他國家的主權。例如無能或不願滿足國民基本需求的政府、贊助恐怖主義的國家與研發大規模毀滅性武器或屠殺人民的國家,將會喪失主權,或遭遇其他國家攻擊、撤換政權甚至佔領。未來的主權將隱含著:主權是有條件的,甚至是以契約約定的,而不是絕對的。
 民族國家選擇放棄部分主權的趨勢也已然成形。最顯著的例證在貿易領域(世貿組織),甚至全球氣候變化也開始影響到國家主權(京都議定書)。
 綜觀這些趨勢,顯然全球民族國家的主權正日趨式微。然而各國仍將保有部分主權,未來並不會演變出世界大同政府,也不至於陷入全球無政府的狀態。
 作者理查‧哈斯為智庫「美國外交關係協會」會長,陳文和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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